警惕“医闹” 共创和谐医疗环境
在一个“医闹”泛滥的社会,医生不能安心执业,患者不能放心就医,谁又是赢家呢?

医疗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。医患之间发生纠纷,是很正常的事情。在一个法治社会,患者维权应该选择合法的路径,如医疗事故鉴定,诉讼,第三方调节等,而不应靠“闹”来扩大事态,否则就会误入歧途,把合法的事情办成违法的事。
眼下,个别患者以被坑害为借口,不惜采用各种手段,肆意损毁医院声誉,从而达到获取钱财的目的,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维权方式。而一些幕后“黑手”,把医疗纠纷当成“卖点”制造社会混乱,加剧医患矛盾,实属害群之马,理应受到道德谴责甚至法律制裁。
对医疗事故纠纷,我国有专门的法定处理机构与法定程序。切勿采取聚众闹事等非法、极端方式向医疗机构施压,这样,不仅无助于问题的依法解决,如果在医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致使医院正常工作无法进行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。
我在微博上看到这么一条比较塞心的信息,大概意思是病人在某医院就诊后,只是做了检查,消费100元左右,感觉自己被坑害,一直在医院闹事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劝告,最终被警务人员带走,经调取院内监控录像查看,该院并未发现任何违规的行为。这样的行为实属难以理解。此时我的在想,其他病人还能看病吗?希望不要出现演变成“医闹”。
这里,我想说的是,安安静静的依法走法定程序来解决吧,不要采取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、扩大事态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来解决问题。
我们要知道,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、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,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。
对医疗事故纠纷,我国有专门的法定处理机构与法定程序。切勿采取聚众闹事等非法、极端方式向医疗机构施压,这样,不仅无助于问题的依法解决,如果在医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致使医院正常工作无法进行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。真心的想说,依法解决纠纷,小心演变成医闹,一旦构成医闹,会受到法律追究。那时,后悔莫及!
在此强烈呼吁:
共创和谐医疗环境,需要社会相关的部门能引起高度重视,早发现,早处理,切勿让事件扩散、闹大,亡羊补牢!同时提醒就医患者理性解决就医过程中与医院产生的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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